|
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考试。其中:初级(士)考试共分11个专业(代码001-011),初级(师)考试共分12个专业(代码012-023),中级考试共分85个专业(代码024-108)。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7日 9:00-11:00 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初、中级)
5月28日 9:00-11:00 专业知识(初、中级)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初、中级)
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专业报考,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所列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三)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四)按照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77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报名方式
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工作分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省人事厅、卫生厅复审四个阶段。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至2月7日,由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由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
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3日。考生本人按照网上填报的信息,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照相。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管理的意见》(济人办发【2005】37号)规定,全市共设13个报名点(附件4),各县市区报名点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市直报名点负责组织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济宁城区的非公有制单位报考人员依据人事代理关系,分别到市直或市中区、任城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2、单位盖章后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资格审查:市直报名点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报名点于2月14至16日携带考生相关资料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和市卫生局联审。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其中上交国家20元,省留10元,市留2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其中上交国家40元,省留10元,市留2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使用人事部门开具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书》。
五、考试用书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市卫生局人事科负责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市计生委人事科协助做好人口计生系统报考“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的考试用书征订工作。
六、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济宁考点的考场设在济宁市区学校。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入场,可携带2B铅笔、橡皮、铅笔刀、钢笔或圆珠笔,禁止将任何书籍资料、无线通讯工具(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带入考场。
七、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个考试科目题型均为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两种形式,在答题卡上做答。
八、加强领导,做好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组织,报考人数多,操作复杂,时间紧、任务重,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要求等及时通知广大考生,严格按照《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5)的时间安排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同时要制定应急情况预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管理的意见》要求,从严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
3、务必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错个人信息或报错级别、专业、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报材料及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全省通报。
4、已经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考生今年仍按原计划执行。
5、其他有关参阅文件请详见山东省人事信息网(网址:
www.sdrs.gov.cn)、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济宁市报名点名单
5.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考试 卫生 资格 通知
抄送:市计生委
济宁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1月24日印发
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