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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1+1”就业技能培训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意见要求,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现就实施高校毕业生“1+1”就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县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类别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数控机床、电工、车工、钳工、电气焊工、铣工、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绘图、多媒体制作、汽车运用及维修、纺织保全、纺织工艺等。
其它培训:幼教等。
三、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培训时间按培训类别要求一般为两周至二个月。
四、培训效用
经培训,按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技能鉴定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县人才市场对参加培训的学员,经培训合格的录入人才信息库,优先推荐就业。
五、培训及鉴定认证费用
依据《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若干意见》(微政发〔2009〕8号)文件规定:对参加“1+1”就业技能培训的学员由县财政补贴30%培训费。对初次参加初、中、高级技能鉴定合格的,由县财政分别按照200元、400元、600元标准对学员给予补贴。
六、报名办法
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近期免冠照片(1寸、2寸各两张)到微山县人才市场二楼办公室报名。县人事局将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分期分批实施培训。
联 系 人:邹立言、金芳
联系电话:8268771、8226907
微山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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