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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党政机关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07 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微考发〔 2008〕1号 (2008年2月14日) 按照 《关于全县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实施意见》(微发〔 2007〕19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党政机关考核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了 2007年度的考核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乡镇 (街道)考核结果 根据微发〔 2007〕19号 文件,对 15个乡镇(街道) 经济和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微山”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湖区管理、社会综合治税、生态县建设、争先创优和其他加减分因素 等 十项 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 按照文件规定的权重计算出各乡镇 (街道)综合得分排列顺序如下:欢城镇、夏镇街道、付村镇、韩庄镇、留庄镇、昭阳街道、高楼乡、赵庙乡、张楼乡、西平乡、微山岛乡、两城乡、鲁桥镇、马坡乡、南阳镇。 欢城镇、夏镇街道、付村镇、韩庄镇、留庄镇、昭阳街道为“实绩突出”乡镇(街道);高楼乡、赵庙乡、张楼乡、西平乡、微山岛乡为“实绩较好”乡镇;两城乡、鲁桥镇、马坡乡、南阳镇为“实绩一般”乡镇。 二、县直部门 (单位)考核结果 根据 微发〔 2007〕19号 文件,对 83个县直部门(单位) 职能工作 、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千名代表评机关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情况、机关建设 (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微山”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和加减分项目五项工作 进行了年度考核,其中考核结果定为“实绩突出”等次的部门 (单位)17个,定为“实绩较好”等次的部门(单位)54个,定为“实绩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12个。 县纪委 (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渔业综合管理委员会为 “实绩突出”等次的部门 (单位) 。 县农机局、县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闸坝收费办公室、县商业集团总公司、县二轻集团总公司、县粮食局、县航运管理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 “实绩一般”等次的部门 (单位) 。 其余部门 (单位)为“实绩较好”等次的部门(单位) 。 三、垂直管理部门考核结果 根据 微发〔 2007〕19号 文件,对驻微的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工作实绩考核,其中考核结果定为“实绩突出”等次的部门 (单位)10个,定为“实绩较好”等次和“实绩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15个。 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县人民银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网通公司 为“实绩突出”等次的部门 (单位) 。 其余部门 (单位)为“实绩较好”和“实绩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 。 四、县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1、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核结果 列入年度考核的乡镇 (街道)党政正职共26人。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8人;定为“称职”等次18人。列入年度考核的乡镇(街道)其他领导干部共157人,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33人;定为“称职”等次124人。 2、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结果 列入年度考核的县直部门 (单位)领导干部共445人。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83人;定为“称职”等次357人;暂不定考核等次5人。 3、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结果 列入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 137人。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27人,定为“合格”等次的106人,暂不定考核等次4人。 五、一般工作人员考核结果 乡镇 (街道)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参加考核193人,确定为“优秀”等次31人,“称职”等次159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3人。 县直部门 (单位)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参加考核502人,确定为“优秀”等次82人,“称职”等次420人。 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参加考核 11781人,确定为“优秀”等次1073人,“合格”等次10457人,“基本合格”等次11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236人,“不合格”等次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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