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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隋微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微政任[200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隋微为微山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聘任:   

    顾军为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聘期三年;   

    韩汝爱、张玉涛、邵长岭、孙晋仕、孔磊、刘赟、张峰为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聘期三年。

    免去:

    李涛的微山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 00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