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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隋微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微政任[200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隋微为微山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聘任: 顾军为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聘期三年; 韩汝爱、张玉涛、邵长岭、孙晋仕、孔磊、刘赟、张峰为微山县南阳古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聘期三年。 免去: 李涛的微山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 00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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